山東省 楊心
夕陽西下,落日的餘暉鋪灑在大地上,給地面鍍了一層金。我走在回家的路上,不禁想起了這次聚會牧師講道說:「弟兄姊妹,經上說:『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』(羅10:9-10)我們信耶穌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已經因信稱義,永遠得救了,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,等主再來時,我們就能被提進天國!」主耶穌為救贖我們被釘在了十字架上,只要我們呼求主名,向主認罪悔改,我們的罪就得到了赦免,我們就永遠得救了,回想這些年我一直堅信這個觀點是對的,從來沒有疑惑過。
但有一天我查閱經文時,看到主耶穌說:「凡稱呼我『主啊,主啊』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」(太7:21)「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……」(約8:31)我仔細揣摩著主的話,看到主耶穌並沒有說因信稱義就可以進天國,而是說只有遵行神旨意的人,也就是遵行主的道的人才有資格進天國。我這才意識到我們以往持守的觀點不合乎主的話。但我又想:「既然主耶穌作了我們的贖罪祭,赦免了我們的罪,我們就已經蒙恩得救了,怎麼還不能進天國呢?難道蒙恩得救不是永遠得救嗎?」尋求中,我想起約珥書2章32節說:「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……」想當初耶和華頒布律法讓以色列百姓遵守,那時的百姓認為,只要守住律法就不被定罪,就得救了。但到了律法末期,因著人被撒但敗壞得越來越深,以色列百姓都守不住律法,也沒有足夠的贖罪祭為自己贖罪,他們將面臨被律法定罪、處死的危險。神憐憫人類,為了拯救人類脫離律法的定罪,道成肉身以「主耶穌」這個名作了救贖的工作,以一個無罪的肉身被釘在十字架上,無償地把我們人類從律法下救贖回來,只要我們接受並求告主耶穌的名,罪就得到赦免,我們就不再因觸犯律法被定罪、懲罰,我們就得救了。
這時我才恍然大悟:在律法時期,只要人守住耶和華神的律法就得救了,到了恩典時代,只要人信主耶穌向主認罪悔改就得救了。也就是說,每當神作一步新工作的時候,我們能跟上神作工的步伐,遵守神新時代的要求,按神的話實行,就是得救了,就不再被神定罪了。那再仔細想想,我們信主耶穌蒙恩得救,僅僅是指罪得赦免,不被律法定罪、處死說的,並不代表我們已經遵行神的道脫離罪惡了,更不代表我們永遠得救了。我們雖然信了主耶穌,蒙主救贖,罪得赦免了,但我們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。就像我自己,為了維護臉面地位,讓人高看、仰望,常常偽裝自己,說謊搞欺騙,做事愛顯露自己,心裡還能與別人勾心鬥角、爭奪地位;看到弟兄姊妹信心冷淡,去幫助扶持幾次但還是沒有什麼果效時,自己就沒有了愛心、耐心,開始嫌棄弟兄姊妹,不能愛人如己;尤其當自己臨到試煉時,還能發怨言埋怨主、論斷主,甚至還有背叛主的心思意念,根本實行不出主的話,對主沒有真實的順服。還有很多弟兄姊妹追隨世界潮流,貪享罪中之樂,跟外邦人一樣活在吃喝玩樂的墮落生活中。神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;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」(約8:34-35)「……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」(利11:45)神的話說得很明確,神是聖潔公義不容人觸犯的,要想進天國必須脫離罪性,不再犯罪抵擋神。而像我們這樣常常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,活在罪中不能自拔的人是不配進天國的。想到這裡,我感到自己信神信得太糊塗了,不在主的話上下功夫揣摩尋求,反而活在自己的觀念想像中,認為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永遠得救了,還傻等著主來接我進天國。這不是太愚昧了嗎?我如果繼續憑著觀念想像信神,最終肯定得被主厭棄、淘汰。於是,我常常呼求主,求主引導我能明白什麼才是真正的得救。
一天,我從朋友給的一本真理書籍中看到這樣兩段話:「人脫離了撒但污穢、敗壞的東西就得著了神的拯救,但是人若仍然沒脫去污穢、敗壞,那就還屬於在撒但的權下。人的勾心鬥角、詭詐、彎曲這些都是屬於撒但的東西,拯救你就是讓你脫離這些,神的作工不會錯,都是為了拯救人脫離黑暗。你信到一個地步能脫離肉體這些敗壞,不受肉體敗壞轄制,這不是得救了嗎?你活在撒但的權下你就不能彰顯神,你屬於污穢的東西,不能承受神的產業。你被潔淨之後、被成全以後是聖潔的人了,是一個正常的人了,你就蒙神祝福、蒙神喜悅。」(摘自《實行(二)》)「人犯罪能藉著贖罪祭而得著赦免,但究竟如何能使人不犯罪,使人的罪性完全脫去,使人的罪性能夠有所變化,對這個問題人沒法解決。人的罪是得著了赦免,這是因著神釘十字架的工作,但人仍舊活在老舊的撒但敗壞性情之中,這樣,就得把人從撒但的敗壞性情之中完全拯救出來,讓人的罪性完全脫去,而且不再發展,使人的性情都能達到變化。這就需要讓人明白生命長進的路,讓人明白生命之道,明白性情變化的途徑,而且讓人都按著這路去實行,達到人的性情逐漸變化,活在光的照耀之下,讓人所做的凡事都合乎神的心意,讓人脫去撒但的敗壞性情,讓人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,達到人能完全從罪中出來,這樣,人才得著了完全的救恩。」(摘自《道成肉身的奧祕(四)》)
感謝主,這些話把什麼是真正的得救說得太清楚了!原來真正的得救是指人得著真理,被神潔淨、成全以後,徹底脫離了罪惡,不再犯罪抵擋神說的。同時我也明白了,主耶穌作的只是贖罪的工作,我們只是不屬罪了,但我們的撒但性情根深蒂固,我們的罪即使得到了主的赦免,但還能受狂妄自大、彎曲詭詐、自私卑鄙、陰險惡毒等撒但性情的支配,常常身不由己地犯罪抵擋神,行不出主的話來。這就好比一個小偷,因偷別人的東西被警察抓起來了,他的父母不忍心他遭受牢獄之苦花重金把他贖了出來,這樣在法律上雖然不定他什麼罪了,但他偷的本性還在裡面,遇到合適的機會他還能受本性的支配繼續偷東西。所以,我們只有從撒但權下解脫出來,撒但敗壞性情得到潔淨,脫離罪的捆綁,無論在什麼環境中都能實行主的話,遵守主的道,對神有真實的敬畏和順服,有真實愛主的心,那才是永遠得救了,是完全被神得著的人。
感謝主,我終於明白了永遠得救是指脫離罪性、得著潔淨說的,與一次得救、罪得赦免是有區別的。感謝主的開啟、帶領,我願繼續尋求生命長進的路,早日脫去敗壞性情得著潔淨,歸回到神面前。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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